各鎮(zhèn)(民族鄉(xiāng))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關于推薦申報清遠市第七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清文廣旅體通〔2019〕16號)的相關規(guī)定,經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評定,傳統美術《唐氏根書》、民俗《解放節(jié)》、傳統舞蹈《斗牛獅》、傳統音樂《過山瑤瑤歌》等4個項目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公認的重要價值,符合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申報要求,同意列入連州市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現予以公布。
連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